2014年,全区国民经济在新常态下保持平稳运行,各级党委政府继续加大改善民生的力度,按规定积极出台增资政策,全年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税增长13.8%。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推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为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继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经过国家统计局审定,自治区统计局发布了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4858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6%;宁夏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3229元,同比名义增长3.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
一、2014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特点
一是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稳定增长。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比上年分别增加4382元和1132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受政策性增资因素影响,年平均工资的名义增速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城镇私营单位受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年平均工资的名义增速比上年回落21.2个百分点。
二是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快于私营单位,两者绝对差距继续扩大,相对差距略有缩小。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21629元,差距比上年扩大3250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非私营单位的60.6%,比上年降低了3个百分点。
三是各市城镇单位平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2014年,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由高到低分别是石嘴山市、中卫市、银川市、固原市和吴忠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由高到低分别是石嘴山市、固原市、吴忠市、银川市、中卫市。
四是非私营单位行业间平均工资差距扩大,私营单位行业间平均工资差距缩小。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相差53123元,上年为47784元;私营单位最高与最低相差12212元,上年为14359元。
二、规模以上单位中不同岗位工资水平特点
一是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差距最大。银川市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是固原市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1.53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3.41倍。而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平均工资在不同地区差距最小,为1.14倍;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同行业间差距最小,为2.48倍。
二是教育行业最高与最低岗位工资差距最大,采矿业差距最小。岗位工资最高与最低差距在3倍以上的分别是:教育行业,最高的岗位工资是最低的4.23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最高的岗位工资是最低的3.49倍;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最高的岗位工资是最低的3.32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最高的岗位工资是最低的3.23倍。其他行业最高和最低岗位工资差距都在3倍以下,差距最小的采矿业相差1.63倍。
三、宁夏与全国工资水平比较
(一)非私营单位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比较
2014年,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全国低1481元。
分行业看,在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占就业人员81.3%的15个行业门类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低于20%以上的行业分别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1.5%),金融业(-24.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3.1%),房地产业(-21.2%),卫生和社会工作(-20.1);低于10%-20%之间的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18.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5.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2.3%),建筑业(-12.1%);低于10%以下的行业分别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4%),住宿和餐饮业(-7.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2%),教育(-5.1%),制造业(-2.6%)。只有占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18.7%的4个行业门类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采矿业(36.0%),农、林、牧、渔业(24.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3%),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5%)。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占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62.5 %的4个类型单位年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外商投资企业(-25.0%),股份有限公司(-12.4%),国有单位(-5.9%),其他内资单位(-1.5%)。占全区就业人员37.5%的5个类型单位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股份合作企业(43.4%),联营企业(11.5%),有限责任公司(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7.0%),集体单位(4.5%)。
分会计标准类别看,宁夏企业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机关和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4年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57015元、51298元和51117元。企业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86元,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比全国低2993元和5429元。
(二)私营单位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比较
2014年,宁夏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161元。
在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占全区私营单位就业人员97.1%的18个行业年平均工资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最低的3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33.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3.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2.2%)。只有占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9 %的采矿业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4%。
(三)规模以上单位岗位年平均工资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据对全区16个行业门类的3291家法人单位调查显示, 5个岗位中有4个岗位年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年平均工资低11997元,专业技术人员低11359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低7041元,商业、服务业人员低3582元。只有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年平均工资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867元。
四、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的局限
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各类平均工资数据反映的是全区或某一个市、某一个行业、某一类单位的平均水平。用平均数据反映客观总体的优点是能够简明扼要地反映事物总体某一区域、某一时点平均状况,缺陷是个体差异性被掩盖。因此,出现个人工资数值、增速等,因地区、行业、岗位的不同,与平均工资水平相比形成差异,易产生个体“被平均”的感知。有鉴于此,统计部门公布的总体平均数据需要说明调查的范围、方法、结构、差异等信息,更需要社会公众客观、公正地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