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因素是工资增长的主要原因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因素。2015年,全区范围内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纳的有关费用作为税前工资组成部分纳入了工资统计,自治区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津补贴标准。在同时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调整中,养老保险和工资调整部分从2014年10月1日起补发,并全部纳入2015年工资统计。与此同时,各地推进落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发放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提高了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标准。受政策影响,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增幅明显高于往年。据测算,如果扣除机关事业单位对平均工资的影响,全区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5.3%,增幅比上年回落3.4个百分点。
(二)企业单位工资政策因素。2015年,自治区政府发布了2015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7%,基准线为13%,下线为零增长。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全区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提高了13.8%、13.9%和14.8%,要求企业依法给予劳动者合法收入底线。发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这些政策为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提供了有力依据。
二、宏观经济总体稳定也为工资增长奠定了基础
2015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及时化解经济运行中的不利因素,在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持续加大的下行压力下,全区经济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为工资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据初步核算,全区实现生产总值2911.7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全区人均生产总值43805元,增长6.9%;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74亿元,增长10.0%;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29元,同比名义增长8.9%;年末居民住户人民币存款余额2357.7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2%;全年征收个人所得税8.97亿元,增长20.2%。
三、2015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特点
一是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稳定增长。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分别增加5522元和3093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受政策性增资因素影响,年平均工资名义增速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城镇私营单位受部分企业工资增长拉动,年平均工资名义增速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
二是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快于私营单位,两者绝对差距继续扩大,相对差距有所扩大。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比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高24058元,差距比上年扩大2429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是非私营单位的60.2%,比上年降低了0.4个百分点。
三是各市城镇单位平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2015年,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由高到低分别是固原市11.6%、中卫市11.6%、吴忠市10.1%、石嘴山市9.9%和银川市9.9%。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速由高到低分别是中卫市20.7%、吴忠市10.8%、固原市10.7%、银川市8.2%和石嘴山市0.3%。
四是城镇单位行业间平均工资差距扩大。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相差55949元,上年为53123元;私营单位最高与最低相差17423元,上年为12212元。
四、规模以上单位中不同岗位工资水平特点
一是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差距最大。银川市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是固原市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1.54倍;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3.68倍。而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平均工资在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间差距最小,分别为1.17倍和2.51倍。
二是教育行业最高与最低岗位工资差距最大,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差距最小。岗位工资最高与最低差距在3倍以上的有2个行业,分别是:教育行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最高与最低的岗位工资差距分别为4.63倍和3.24倍;差距最小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相差1.69倍。
五、宁夏与全国工资水平比较
(一)非私营单位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比较
2015年,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全国低1649元。
从行业门类看,在19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占就业人员82.0%的15个行业门类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低于20%以上的行业分别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4.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8%),金融业(-29.4%),房地产业(-23.4%),批发和零售业(-21.5%);低于10%-20%之间的行业分别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9.9%),卫生和社会工作(-15.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5%),住宿和餐饮业(-11.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1.3%);低于10%以下的行业分别是建筑业(-9.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2%),制造业(-6.7%),教育(-2.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7%)。只有占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18.0%的4个行业门类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采矿业(33.6%),农、林、牧、渔业(21.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8%)。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占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61.9 %的5个类型单位年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外商投资企业(-29.2%),联营企业(-23.3%),股份有限公司(-15.5%),国有单位(-2.5%),其他内资单位(-0.9%)。占全区就业人员38.1%的4个类型单位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股份合作企业(2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1.9%),集体单位(5.9%),有限责任公司(3.1%)。
从会计标准类别看,宁夏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平均工资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5年宁夏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分别为:59459元、63295元和61433元。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比全国低1534元、396元和4381元。
(二)私营单位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比较
2015年,宁夏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267元。
在18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中(私营单位无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行业),占全区私营单位就业人员94.2%的15个行业年平均工资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差距最大的3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3.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9.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19.8%)。只有占私营单位就业人员5.8%的3个行业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采矿业(11.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4%),农、林、牧、渔业(2.6%)。
(三)规模以上单位岗位年平均工资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据对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16个行业门类3392家企业法人单位调查显示,5个岗位中有4个岗位年平均工资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年平均工资低16530元,专业技术人员低14739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低7589元,商业、服务业人员低5075元。只有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年平均工资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911元。
六、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的局限
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各类平均工资数据反映的是全区或某一个市、某一个行业、某一类单位的平均水平。用平均数据反映客观总体的优点是能够简明扼要地反映事物总体某一区域、某一时点平均状况,缺陷是个体差异性被掩盖。因此,出现个人工资数值、增速等,因地区、行业、岗位的不同,与平均工资水平相比形成较大差异,易产生个体“被平均”的感知。有鉴于此,统计部门公布的总体平均数据需要说明调查的范围、方法、结构、差异等信息,更需要社会公众客观、公正地认识和理解。